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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弘影视董事长张练红:动漫企业要有文化担当

作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-05-09    浏览量:

   “现在有一些动漫企业谈的最多的是挣钱赢利、作品能卖出多少钱,似乎很少谈到动漫作品应该如何影响孩子的心灵,如何充分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……”重庆享弘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炼红认为,动漫企业是文化企业,一定要有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感,脱离文化价值来看动漫的商业价值,很可能看似赢得了现在,却输掉了将来,更有可能牺牲儿童的心灵健康。

  这看上去仅是一种道德操守的理念,恰恰是成就儿童动漫“乐乐熊”商业成功的关键和本源。某种意义上说,正因为坚持文化担当,专心于作品质量,坚持对儿童的文化责任,使得很多资深动漫行业人士认为商业上的不可能,在“乐乐熊”身上成为了可能,例如:“乐乐熊”仅依靠作品的经营实现了可观的企业利润,打破了动漫行业流传的卖作品不挣钱的说法;不靠大资本,成功完成作品超过1000集,并在中央台、卡酷卫视和全国126个省市电视台播出,更出口海外30多个国家;在中国开辟了版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先河,并成为版权质押信用评级第一名的文化企业……这些被行业人士戏称“乐乐熊现象”。

  孩子们说:我喜欢“乐乐熊”,因为它很可爱、很快乐、很勇敢、很爱动脑筋……;家长说,乐乐熊在教孩子正确的做人做事,我放心!海外同仁说,“乐乐熊”很健康,很阳光,很有中国的味道,我们愿意接受。

  “之所以选熊猫作为动漫形象,并且是中国式的熊猫,首先是我受到儿时经常看母亲画熊猫的影响,我的父母亲都师承于齐白石先生,他们认为熊猫是最能代表中国的动物形象,同时也是因为在全球范围,熊猫代表着中国和中国文化;”乐乐熊“的名称缘起于”儿童、动物和快乐“,以憨厚、正直、聪明的大熊猫——乐乐熊为系列剧的主角,以此角色的可爱形象来培养孩子们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心。该动漫作品力图在五个方面对儿童展开潜移默化的影响:儿童早期社会荣辱观的培养;情商培育与磨砺;儿童智商的开发和培育;儿童音乐欣赏能力的培养;儿童早期阅读能力的开发。此外,这个创作团队有不成文的规定,所有形象、故事,哪怕只是一个场景片段,一定要过三乐(快乐视听、快乐心灵、快乐成长)和三不(不轻浮、不暴力、不色情)这一关……”

  乐乐熊“屡次拒绝日本友人的品牌形象收购意向,谢绝纯粹商业大资本介入的邀约,某种程度也是因为对中国儿童责任和中国文化的坚持。”张炼红认为经营儿童文化动漫,除了需要适合的经营思路和操作手法,更重要的是要理解:商业要成功,文化更要成功,并且一定是文化成功为本;动漫企业的文化价值做到了,商业价值也一定会有,乐乐熊的今天,就是这样走过来的。

  直观的来看,是“乐乐熊”经营者的成功,其勇于对儿童健康承担负责任的态度,坚持中华文化理想的品德值得称赞,但进一步的思考,这实际上是家长对健康的、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动漫的一种心声呼唤,是社会对中国文化动漫期盼,是国家对中国动漫事业支持的结果,这是一种行业现象,也是中国动漫行业发展的必然阶段性产物。中国动漫企业应该有文化担待,特别是儿童动漫作品,这是中国动漫企业所应当具备的行业品德。